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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宣誓词随想

发表时间: 2016-09-09
“谨以至诚发誓,余所作之证供,均为事实及事实之全部,并无虚言” ,普通法的程序正义之证词宣誓,CN曾认为宣誓发誓就是迷信。推行无神论,民众对宗教迷而不信,不信头上三尺有神明,那发誓及法庭宣誓对证人证言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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