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空間即將訪問次數達到4萬人次,但我的博客blog一天就有2000多人次訪問,也就意味著我的blog只用不到一個月時間就能超越QQ空間花了9年多才有的訪問人次。 文章若只發布在微信朋友圈或QQ空間,就像快餐店不對外經營,只靠親戚和朋友來光顧這快餐店,試問能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嗎? 因此,即便在微博很火的時候,我還是堅持blog.lilujun.com這博客才是我的主戰場,但也不妨礙同文轉發到微博、QQ空間與facebook等,現今的微信朋友圈也是如此同文轉發。 不管各種社交工具如此此消彼長,我的blog還是一直堅持先把原創網誌優先發布在博客。 文章若只發布在微信朋友圈或QQ空間,就像快餐店不對外經營。 相關鏈接: 《這是blog第5103篇網誌》,URL為 http://blog.lilujun.com/post/5181/ 《Copyright 1999-2016》,URL為 http://blog.lilujun.com/post/48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