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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女友/前男友/前妻/前夫不會為後來的你感到驕傲

发表时间: 2016-11-20
經反饋,我才發現2015年4月26日寫的《TA不會為後來的你感到驕傲》不夠直白而引起讀者誤解了。
我要表達的是,在華人圈子裏,情侶分手或夫妻離婚的,有多大機率是和平分手並且分手後還美滿祝福對方,同時還日後保持聯系關註著對方是寒是暖,甚至在未來還卷進前任的感情生活的?
所以,我才寫:TA不會為後來的你感到驕傲,TA也不希望你再卷進TA未來的生活。就像電影《中國合夥人》裏的蘇梅與成東青再會時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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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不會為後來的你感到驕傲》,URL為 http://blog.lilujun.com/post/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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