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讓保險回歸到原來的功能吧!看到網上流傳一些賣保險寫的所謂保單不會被財產保全所以可以逼債的軟文,作為法律人士實在看不下去了。 所謂的軟文宣稱和灌輸保險保單可以躲避債務,號稱不會被法院執行財產保全,那不過是忽悠罷了。 沒錯,中國的《保險法》是有那麽第23條,但卻被推銷保險的歪曲了。《保險法》第23條規定的是發生保險事故後,任何人和組織都不能限制投保的人士拿到保險賠償金的權利。 但是,因為投保的人欠別人的債務,且沒有死亡或傷殘的,欠債的人的保單就可以被法院執行財產保全,法院能強制投保人退保,用於還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