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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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會告訴我們
中國近代歷史中,有這么一段歷史應該讓人深思。
1931年,中國XXX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其憲法于1931年11月1日頒布。其中里面有這么一條:
如果對以上的引用有懷疑的話,大家可以上網搜索。我這里列出 新華社(中國XXX官方通訊社)網站上關于此條的網頁地址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1/30/content_2276000.htm
作為華夏子孫,我一直站在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立場。現今在大陸已經有股思潮沖突當局的阻撓,對國民X是否真正抗日等敏感問題反思。很多人也終于明白其實國民X很多正規軍也是積極抗日,而不像傳統觀點所說的只有中國共產X抗日。
先不說當年蔣XX功過如何,但至少有點,在國家領土問題方面,他是有積極一面的。雖然在任期間有個敗筆就是讓外蒙分出去了,但不能抹黑人家的一生。
關于上面提到的那部憲法里的第十四條,如果我當初處在那個社會,不管是不是堅持XX主義,我都會反對。我覺得不能為了爭取某個地區的民心,而使祖國山河破碎。
由此,我聯想到了蘇聯建國時是怎么做的。開始俄共也號召全俄各族人民脫離沙皇統治。但隨著斗爭的進行,紅軍和俄共在獨立出去的地區也建立政權,和他們說的「白匪」斗爭,最后在「各加盟共和國在自愿的基礎上建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治真是讓人捉摸不透哦,先前叫人分離出去是為了之后的統一做準備。可惜俄羅斯人不太聰明,在蘇聯憲法中留下一個隱患,即「各加盟共和國在自愿的基礎上建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各加盟共和國有權加入和脫離聯盟」,這就導致了在蘇聯后期,各加盟共和國拿著蘇聯憲法上的權利出家啦!
中國XXX就聰明多了,之前說的可以出去,但過后再建國時早刪除了,想出去=沒門!
我想說什么?大家大概瀏覽下就大概猜出我要說什么了。因為某些政治原因,我不好說話,我寧愿背負思路混亂、言語不清等罵名也不愿因此失去自由。
當初我看到那部憲法第十四條,我真的感到很失望。人不能因為達到某種目的而采取某些可恥的手段。如果你要趕走國民X,那大不了打仗,但不可以用領土來開玩笑啊。如果當初形勢發展為兩黨僵持的話,那些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怎么解釋呢?意味著他們已經是獨立的?我第一個反對!
如果發生在現在,人家也弄部XX來號召何種人民離開這個大家庭的話,GOV怎么說?想想當年自己是怎么做的。
所謂「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現在某party在位,它怎么說都行啦。我只希望再怎么打,怎么斗,也不要拿國土開玩笑!
歷史會告訴我們!
1931年,中國XXX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其憲法于1931年11月1日頒布。其中里面有這么一條:
引用
十四、中國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的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國地域內,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中國蘇維埃政權在現在要努力幫助這些弱小民族脫離帝國主義國民黨軍閥王公喇嘛土司等的壓迫統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蘇維埃政權更要在這些民族中發展他們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語言。
如果對以上的引用有懷疑的話,大家可以上網搜索。我這里列出 新華社(中國XXX官方通訊社)網站上關于此條的網頁地址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1/30/content_2276000.htm
作為華夏子孫,我一直站在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立場。現今在大陸已經有股思潮沖突當局的阻撓,對國民X是否真正抗日等敏感問題反思。很多人也終于明白其實國民X很多正規軍也是積極抗日,而不像傳統觀點所說的只有中國共產X抗日。
先不說當年蔣XX功過如何,但至少有點,在國家領土問題方面,他是有積極一面的。雖然在任期間有個敗筆就是讓外蒙分出去了,但不能抹黑人家的一生。
關于上面提到的那部憲法里的第十四條,如果我當初處在那個社會,不管是不是堅持XX主義,我都會反對。我覺得不能為了爭取某個地區的民心,而使祖國山河破碎。
由此,我聯想到了蘇聯建國時是怎么做的。開始俄共也號召全俄各族人民脫離沙皇統治。但隨著斗爭的進行,紅軍和俄共在獨立出去的地區也建立政權,和他們說的「白匪」斗爭,最后在「各加盟共和國在自愿的基礎上建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治真是讓人捉摸不透哦,先前叫人分離出去是為了之后的統一做準備。可惜俄羅斯人不太聰明,在蘇聯憲法中留下一個隱患,即「各加盟共和國在自愿的基礎上建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各加盟共和國有權加入和脫離聯盟」,這就導致了在蘇聯后期,各加盟共和國拿著蘇聯憲法上的權利出家啦!
中國XXX就聰明多了,之前說的可以出去,但過后再建國時早刪除了,想出去=沒門!
我想說什么?大家大概瀏覽下就大概猜出我要說什么了。因為某些政治原因,我不好說話,我寧愿背負思路混亂、言語不清等罵名也不愿因此失去自由。
當初我看到那部憲法第十四條,我真的感到很失望。人不能因為達到某種目的而采取某些可恥的手段。如果你要趕走國民X,那大不了打仗,但不可以用領土來開玩笑啊。如果當初形勢發展為兩黨僵持的話,那些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怎么解釋呢?意味著他們已經是獨立的?我第一個反對!
如果發生在現在,人家也弄部XX來號召何種人民離開這個大家庭的話,GOV怎么說?想想當年自己是怎么做的。
所謂「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現在某party在位,它怎么說都行啦。我只希望再怎么打,怎么斗,也不要拿國土開玩笑!
歷史會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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