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26

大陸應盡快立法防止虐待動物 晴

lilujun ,June 26, 2009 17:36 (UTC +8:00) , 縱橫天下 , 評論(0) , 閱讀(479) , Via 本站原創 | |
         瞧瞧這只可憐的狗狗,眼睛被挖掉,身上有無數砂槍的痕跡,陰部也被挖掉。這只那么可憐的狗狗現在大陸佛山的一家寵物醫院內,前段時間被義工送來醫治。
         平日在大陸不時發生虐貓虐狗事件,即使最終事主被曝光,但最多只能收到譴責,因為大陸沒有相關的實體法對防止虐待動物進行規例。
         希望中國大陸盡早出臺相關法律,用法律來懲罰那些不道義的人士。
         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規例」可以參見  http://blog.lilujun.com/post/843/
         個人覺得,如果大陸也實行香港規定的「任何人違反根據本條作出的命令而行事,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3年。」介于犯罪成本如此之高,要是有人想做出虐待動物的行為,會被這么高昂的犯罪成本所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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